项目概况:
(略)年度肥西县(略)废旧设施残余价值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LDS-PG(略)
项目名称(略)年度肥西县(略)废旧设施残余价值评估
采购方式:竞价-平均值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对(略)年度肥西县(略)废旧设施残余价值进行评估(详见《废旧设施处置表》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略)评估后7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造价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配备专业评估人员;
(2)(略)配备人员资质:至少二名资产评估师(备注: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师,自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资格审查方式(略)时提交相关资质纸质版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内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调(略)变动,若确需更换,须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5.1、投(略)中配备的资产评估人员,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管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略)时间(略)年5月8日至(略)年5月(略)日,工作日上午8(略)-(略),下午2(略)-5(略)。逾期不再接受(略)。
2.(略)方式:携(略)(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略),提交相关投标材料。
企业(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略)(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略)、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投标报价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项目经理承诺书等等。所有投标材料需用纸(略)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
3.(略)地址:(略)>
五、开启
1.时间(略)年5月(略)日9(略)(北京时间)
2.地址:(略)3.开标方式:项目有效投标单位数低于3家时,取消项目招标,另行公告通知;投标单位数多于3家(含3家)时,采用竞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竞价平均值只保留两位(舍去后面所有位数)作为基准值,取所有投标价最接近的低值,投标价格一致的,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决定中标单位;合同价=中标企业投标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略)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可以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取得中标资格后,将上报肥西县发改委(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职责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告所需,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纸质密封响应文件,不再单独编制招标文件;
5.所有投标文件不退回,将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集中处理;
6.对于中标后拒不履行、弃标等行为的,将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肥西县(略)
地址:(略) (略)-(略)
名 称: /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