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工程
接入系统研究服务工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100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工程接入系统研究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节能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工程接入系统研究服务工作
工程地点:广东省阳江市南鹏岛海域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60MW。
工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工程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
中节能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工程接入系统研究服务工作范围包括系统一次部分和系统二次部分,以及相关路径专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部分(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电力系统现况及电厂概述、电力系统发展规划、电力电量平衡、工程建设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接入系统方案论证、推荐方案电气计算、系统对电厂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主要结论及建议);二次部分(设计依据及系统概况、系统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二次部分主要结论及建议)。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单位,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设计类乙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咨询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满足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技术力量,以及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测量工具。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健、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内容需要;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11)近三年内,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一项相关规模电站项目(包括火电、水电、光伏、风电等电源)的专题研究报告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招标人、工程范围等,以项目合同为准。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无效标处理。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壹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ml@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尤婧(电话:13399913717。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基本信息登记表 |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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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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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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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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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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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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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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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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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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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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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9、答疑方式:以书面盖章后邮件方式进行(电子邮件至:gxxj_ml@163.com)。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三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尤婧、米拉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3399913717(尤)
传 真:0991-2329176 邮
箱:gxxj_ml@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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