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10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委托,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调试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100MW风电场项目22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以图纸为准):
(一)土建工程:
1)
保护室、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及SVG室等建筑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含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内外装修、电气照明、事故照明、应急照明、消防、安防、采暖等全过程的施工);
2)
220kV变电站围墙的材料采购及施工;
3)
220kV变电站内外道路硬化、场地平整及辅助设施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
4)
220kV变电站全部电气设备基础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主变及中性点设备基础、事故油池、GIS设备基础、站用变兼接地变基础、SVG电抗器基础、端子箱基础、保护屏柜基础、35kV高压柜基础、SVG设备基础等);
5)
接地系统、电缆沟、电缆支架及设备支架工程的材料采购及施工。
(二)安装调试工程
主变压器系统、220kV GIS封闭组合电器、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SVG设备、站用电系统、通讯系统、监控系统、直流系统、远动系统、计量系统等一二次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三)设备、材料采购
除招标方采购的设备(详见清单)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由投标方采购,如220kV变电站大门、各房屋门窗、照明灯具、地板及墙面等各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安防设施、采暖设施、端子箱、35kV穿墙套管、标示牌、一二次线缆及其他材料(基础、支架、避雷针等设施所需材料)。
当上述工程量与施工安装量发生冲突时应以施工图为准,施工单位的工程量不局限于该内容,应能满足变电站最终的送电要求。投标人应将采购材料分别报价,每种材料至少提供三家生产厂商规格、型号等相关信息,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卸货和保管、安装和调试都由投标人承担。
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20日。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质;
(3)投标人应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等能力;
(7)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2个220kV及以上规模变电站工程经验和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四川省外企业投标需办理进川备案手续。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wsc@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魏世超(电话:180099175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基本信息登记表 |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标段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E-mail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定代表人 |
|
10 |
注册资本 |
|
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
方式 |
须知 |
1 |
方式一:
电汇购买 |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7045574327
联 系 人:尤婧
魏世超
座
机:0991-2329176 传真:
0991-2329176-806
手
机:18009917599 |
2 |
方式二:
现场购买
(新疆) |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3日止,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9.标前答疑:以书面形式进行,书面签字盖章后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wsc@163.com。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788号甘肃长信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飞
联系电话:0839-6602225
传 真:0839-6602220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2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魏世超、尹思思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
手
机:18009917599、18599160340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wsc@163.com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