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93)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电缆及电缆附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内容: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1kV电力电缆、35kV电力电缆、35kV电缆附件包含35kV电缆终端制作安装(制作安装指:将电缆附件制作后连接与接线端子)
注意:招标人现场未使用完的电缆,电缆长度大于等于30米的投标人需按投标单价进行回收。
3.
交货地点:中节能新疆哈密景峡第三风电场B区200MW工程现场
4.
交货期:2017年3月30日。
5.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
具有生产制造风电项目所需35kv及以上规格型号电缆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
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认可的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
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近三年至少具有5项已完成的风电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供货业绩;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报名;
8)
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
9)
已获得中节能2016年度电缆合格供应商资格。
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二)银行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下述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zhao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赵英(电话:18690970566传真:0991-2329176-80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三)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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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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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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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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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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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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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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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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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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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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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7.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7月26日起至2016年8月1日止,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
出售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9.
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10.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
8月16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层会议室。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伟
联系电话:
0991-2322773
地
址: 新疆哈密市融合路华宇大厦1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2)
联
系 人:李金洋、赵英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18690970566(赵)、18199185399(李)
传
真:0991-2329176-806
邮
箱:gxxj_zhaoy@163.com、gxxj_ljy@163.com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帐号: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并提供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