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有线数字化整转及NGB项目之楚雄分公司南华县2016年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工程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维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楚雄分公司南华县2016年度平安城市监控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维护(招标编号:GXTC-1629308),业主即招标人为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南华县公安局建设“平安城市”的总体要求,以构建动态监控系统为重点,在强化人防、物防的基础上,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一步完善平安城市视频管理机制,增强治安防控综合能力,全力维护市区的良好形象,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氛围,力求市民安居乐业。
随着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使用实践的不断深入,安全技术防范已成为治安防范的重要手段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固定违法犯罪证据等方面发挥着人防、物防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在构建打、防、控、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
南华县公安局以建设“平安城市”为目标,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的,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设统一的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全市社会图像监控资源统一整合联网。
2.2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所有项目工作,整个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2.3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城区及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2.4质 保 期:整个系统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设备质保期定义详见合同内容)。
2.5招标范围: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楚雄分公司南华县2016年度平安城市监控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维护。具体采购及安装维护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及有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设备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包括监控设备和网络传输设备等主要设备);
3.4投标人要求至少具有2个类似监控系统集成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22 日起至2016年 7 月2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前卫西路62号奥宸·财富广场C2座9楼915室)报名。
★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务登记证书(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楚雄市开发区曙光路64号(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在云广在线(www.ynbit.com)上转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曙光路64号(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联 系 人:李先生/欧先生
电 话:
0878—6138623/7212228
传 真: 0878—613879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前卫西路62号奥宸·财富广场C2座9楼915室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871-64610339 0871-64612393
传 真:0871-6464432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