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5108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对新疆卷烟厂新增提升机及输送系统改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新增提升机及输送系统改造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内。
4、投资金额:67万元
5、招标内容:新疆卷烟厂甲方新增1台高速卷包机组,乙方实现该设备与条盒输送系统及装封箱机的对接。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交货及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设备生产或供货能力,以及设备改造维护能力;
(3)投标人须为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机生产企业;
(4)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恕不退还。国内邮寄另加邮费100元人民币。
8、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10、投标人报名时务必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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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同时将一套纸质版的报名资料邮寄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报名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基本信息登记表 |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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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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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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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系人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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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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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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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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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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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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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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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会议室。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和《红云红河集团官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联系人:赵永灯
联系电话:1580992099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侯文权、米拉
手
机:18199105799
座
机:0991-2329176转803
传
真:0991-2329176转806
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