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位置 返回首页 资讯中心 ​干货|发改委答复网友招标相关问题的汇总来了

​干货|发改委答复网友招标相关问题的汇总来了

公告内容

近年来,各大部委都在官网上开通了与网友的“交流互动”专栏。日前,笔者梳理了发改委今年以内与网友互动的招标相关问题咨询。

问题一

国企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应当审批还是备案?

问:地方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还是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

问题二

城镇燃气市政天然气管道是否需要招标?

问:根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第二条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请问,城镇燃气市政天然气管道属于公用事业,是否在必须招标的范畴内?
答:城镇燃气市政天然气管道属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第二条第一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如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单项采购分别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相应单项合同价估算标准的,该单项采购必须招标。

问题三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可以自行编写?

问:前期看过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现在已取消工程资质认定,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9号令)规定,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想问一下现在需要编制政府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可以自己编制,还是需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写?
答:政府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谁编写由项目单位决定,属于市场化行为。

问题四

最新工程监理收费的官方标准是什么?

问:现在有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取费用的官方标准吗?
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1号令废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目前工程监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问题五

工程总承包招标限额如何确定?

问:按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项目一般分为服务(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评估等)、施工和物资材料三大类,其招标限额分别为100万、400万和200万。请问工程总承包(即EPC,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和物资材料)应属于哪一类,其限额怎么确定呢?
答:《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问题六

4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必须公开招标?

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请问:必须招标的条件中,施工单价合同估算价是否包含400万元人民币?还是必须大于400万元人民币?
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400万元人民币。

问题七

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类是否可以直接发包?

问:国家发改委发的16号令规定:4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但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如何发包,没有规定。问:招标人是否可以直接发包,或者按财政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发包?
答:《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问题八

总投资360万元的扩建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第五条(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请问如果某一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6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预算资金,仅有一个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额310万元。如果按照第二条(一)条款,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范围,按照第五条(一)按施工合同额未在必须招标限额以上,那么该项目施工是否在必须招标范围内?
答:《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单项采购分别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相应单项合同价估算标准的,该单项采购必须招标;该项目中未达到前述相应标准的单项采购,不属于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范畴。您所咨询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310万元人民币,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属于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范畴。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