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问:不同法人的两家公司有相同的自然人股东,能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吗?
答:《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不得投标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是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只要不是以上两种情形的,都是可以参加的。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应该不受限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问:不同法人的两家公司有相同的自然人股东,能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吗?
答:《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不得投标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是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只要不是以上两种情形的,都是可以参加的。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应该不受限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