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刚刚,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等资质: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发〔2021〕7号
(共523项)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6/03/content_5615031.htm
来源:国务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