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日前,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印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良行为情况的通报》,对2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做出通报处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符某某、段某某的工程师职称证书系伪造,属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九条和《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第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取消符某某、段某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予以解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除名。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