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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发文:12月对全省公开招标的在建项目进行大检查!

公告内容

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2020年度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年终检查暨工程项目标后稽查的通知,计划对招投标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

2020年以来各市州通过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以及2020年度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检查时间

暂定时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过程中,将随机抽取每个市州在建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串通投标、资质挂靠以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拟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开展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年终检查暨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度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以及2020年以来各市州通过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

二、检查时间

暂定时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 各市州对省厅交办的串通投标罪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行政处罚办理(追诉期的认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以及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情况是否符合省厅交办的原则和标准。

2. 省专治办移送大数据分析问题线索调查处置情况

3.招标文件核查情况。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核查内容的通知》,加强招标文件事中事后核查。

4. 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施工、监理电子招投标实施情况、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等情况。

5. 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含信访、来访、上级转办等)的受理、查处情况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典型案例办理情况)。

6. 黑名单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黑名单管理办法做好认定、上报工作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实施联合惩戒。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以及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的情况。

7. 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情况。是否如期完成2020年4季度人员信息核查、开展招标代理规范化考评,以及其他查办案件中涉及存在违法违规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是否采集至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的信用评价系统等。

(二)对各市州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稽查

1. 执行政策方面各地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招标投标政策法规;是否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法制部门的备案,是否存在排斥及地方保护等条款。

2. 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开标、评标、定标是否依法依规,评委评审是否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

3. 是否存在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主要包括:分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达到招标标准的是否依法实施了招标等。

4.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未报建先施工的情形;施工、监理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情况等。

5. 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变更的行为,特殊情况变更后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符合相关条件,是否存在长期脱岗情况等。

6. 工程进度款、材料款等是否经由单位银行账户收支;履约担保、社会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费用是否违规支付和使用;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

7. 建设单位标后管理实施方面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是否有考勤登记等,记录是否齐全;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违规变更人员、脱岗、未履职等方面是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等。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共分为四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重点听取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市州一年来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招投标监管工作建议。检查过程中,将随机抽取每个市州2—3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市州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这次检查工作的认识。要明确分管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照《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投标市场主体责任的通知》(湘建监督〔2020〕132号)要求,在搞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把准备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扎实搞好检查工作,防止走过场。各市州要逐一对照检查内容形成总结报告,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落实,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检查意见书。本次检查结束后,各市州要查漏补缺,完善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省厅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遵守廉洁纪律,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

联系人:阳志     

联系电话:0731-8895017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4日


【申明】文章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